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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城市201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分配使用方案
来源:ayx爱游戏官方网站登陆 发布时间:2024-08-06 13:08:062014年我市获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318万元,为进一步调动全市养殖户发展生猪生产的积极性,促进我市生猪生产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建立生猪生产稳定发展机制,确保我市生猪调出数量的持续增加,根据财政部《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2〕24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14年生猪调出大县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豫财贸〔2014〕13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使用方案。
以着力推进“健康养殖”为抓手,以促进生猪生产和稳定猪肉市场供应为目标,充分的发挥我市生猪生产区域优势,支持生猪规模化生产,调动生猪生产积极性,引导规模养猪户发展生产,增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保障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专款专用原则。上级安排给我市的奖励资金,由市财政局设立专户统一管理,并按规定报账。
(二)扶大扶强原则。坚持“扶大扶强”原则,兼顾一定规模的生猪养殖场,提高户(场)发展生猪生产的积极性。
(三)公开透明原则。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同时建立公示制度。奖励资金的分配使用和落实方案,以及获得奖励资金的生猪规模养殖户(场)实施项目的内容及金额都必须公示。
(一)规模化生猪养殖户(场)猪舍改造奖励扶持资金127.2万元。将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40%,计127.2万元用于猪舍改造。最重要的包含改造栏舍、食槽、自动饮水装置、限位栏、保育栏、漏粪板、通风、降温、取暖设备等方面给予奖励扶持。
(二)规模化生猪养殖户(场)的良种引进奖励扶持资金190.8万元。将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60%,计190.8万元用于良种引进。最重要的包含引进大约克、杜洛克、长白等国际、国内优良种猪给予奖励扶持。
(一)以“一户一处”为原则。申请奖励资金的生猪规模养殖户(场)必须如实提供本人身份信息,不得谎报和冒名顶替,每个规模养殖户(场)只能申报一处,不得多处或重复申报。
(二)生产规模达标。常年能繁母猪存栏在30头以上(含30头),生猪出栏500头以上(含500头)。
(三)选址科学,管理规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要求,做到选址科学、布局合理。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规章制度健全,有完整的养殖档案记录。
(四)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违禁药物及添加剂,一经查实,3年内不得享受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
(五)积极努力配合市畜牧局工作,在统计调查、防疫、检疫、疫病监测等方面做得好的规模化生猪养殖户(场)优先安排。规模化生猪养殖户(场)的出栏数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出具的检疫票证为准。
根据申报、推荐和评审情况,经研究决定,共奖励37个符合奖励条件的规模化生猪养殖户(场),奖励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和建设内容见附表。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畜牧局、市财政局要组织专人负责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使用,切实加强对奖励资金使用工作的领导,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是调动发展生猪养殖积极性,提升生猪饲养综合生产能力,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关注社会民生的具体体现。要加强对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的宣传,确保养殖户对奖励政策全方面了解,切实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
1、由市畜牧局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养殖场进行评审,对合乎条件的养殖场下达项目资金计划。项目完成后,由市畜牧局、市财政局共同组织人员进行验收。
2、提倡承担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的养殖户(场),热情参加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工作,做到应保尽保。通过实施保险,增强生猪养殖户(场)无害化处理意识,从源头切断病死猪流入市场的途径,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3、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必须要按照规定用于发展生猪生产,对弄虚作假、挤占、挪用、滞留奖励资金的,取消奖励资格,收回奖励资金,并按《财政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励资金分配和建设内容%203.doc附:项城市201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情况和建设内容